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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4-03-2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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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3月11日總處培字第1130012784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 衛生福利部依性騷擾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專業人才之知能培訓,又為提升各機關(構)受理性騷擾申訴案件之調查品質,建立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以利各機關(構)使用,爰訂定旨揭要點。


衛生福利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衛生福利部 函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書函
桃園市政府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