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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4-03-12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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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送「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一份。

二、本次修正重點:

第一點:修正本要點訂定目的。

第二點:為使學校定義明確,酌作文字修正。

第七點:將國民小學及幼兒園現職教師介聘市內他校作業方式,由「以實缺單調方式進行」,修正為「以實缺單調、互調及多角調方式依序進行 」。

三、檢附相關函文供參。


1130308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
桃園市政府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