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內容管理: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聘(僱)用計畫書(表)之核定,毋須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之限制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4-04-1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內容標籤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4月11日總處組字第113001408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
桃園市政府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