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管理:公告本校111年度營養師試務聯合甄選錄取人員名單-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平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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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相關業務案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
- 轉知勞動部修正「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一案 ,請參考運用
-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修正「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及訂定「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體課程基礎訓練作業規定」、「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線上學習基礎訓練作業規定」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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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銓敘部113年5月13日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1號令一案
- 轉知銓敘部113年5月10日部法一字第11357028451號令一案
- 轉知有關行政院函以,「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業經該院與考試院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以院臺科字第1121046708A號及考臺銓一字第11307000281號令修正會銜發布施行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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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 公告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1年 7月 16日
主旨:公告桃園市111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試務聯合甄選本校營養師錄取名單。
依據:本校111年7月16日甄審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桃園市111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試務聯合甄選本校營養師錄取名單如下:
(一)正取人員一名:吳O霖,准考證號碼:204003。
(二)備取人員:
備取第一名:余O靜,准考證號碼:204007。
備取第二名:彭O涵,准考證號碼:204006。
二、上述正取人員,請於111年7月20日(星期三)中午12時以
前,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准考證、學經歷證件及任用、銓審
資格之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辦理
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取人員不
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錄取人員並應於111年8月1日(
星期一)以前繳交公立醫療院所或區域教學醫院所開立之健康
檢查報告(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以辦理審查及任用
程序。備取人員遞補名單請自行上網查閱,並於接獲本校電話
通知之次日(不含例假日)中午12時以前,攜帶上述證件正本至
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三、本校備取人員遞補資格自111年7月17日(星期日)起保留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