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最新消息-人事室:轉知法務部「政府資訊公開法實用小幫手」宣導教材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校園 選擇後頁面內容會更新 選擇觀看內容 最新消息資訊頁面會議記錄網站FAQ網站連結 最新消息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最新消息首頁 人事室 歷史影音 瀏覽:187 搜尋 選擇最新消息分類 最新消息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人事室主計室研習公告幼兒園學生專區午餐公告 選擇最新消息項目 校內公告校外公告 選擇內容年度 114年 (2025)113年 (2024) 送出 轉知法務部「政府資訊公開法實用小幫手」宣導教材一案 公告 發佈者:祥安人事 / 發佈時間:2024-01-1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最新消息 教務處 註冊組 設備組 教學組 資訊組 學務處 體育組 訓育組 衛生組 生教組 健康中心 總務處 文書組 幹事 午餐執秘 出納組 事務組 輔導室 輔導組 特教組 人事室 主計室 財務公告-月報表 財務公告-決算 財務公告-預算 研習公告 幼兒園 學生專區 獎助學金 失物招領 午餐公告 內容標籤 注意 2防疫 2公告 1294研習 3活動 118重要 31緊急 1宣導 9 轉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主辦「2025 ESG高峰會」黑客松競賽(hackathon)比賽辦法一案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 轉知銓敘部函以,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進用之醫師(含中醫師、牙醫師),得以學年制作為採計其曾任聘用住院醫師年資提敘俸級之基準,並溯自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一案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 轉知考試院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核定每年6月23日為公共服務日一案 轉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知有關114年8月23日(星期六)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依法為應放假之日一案 觀看更多內容 轉知法務部「政府資訊公開法實用小幫手」宣導教材一案 一、 依據本府政風處113年1月5日桃政預字第1130000054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13年1月3日廉綜字第11200404580號函辦理。 二、 為促進政府機關公務人員正確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法務部編製旨揭宣導教材,說明政府機關辦理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案件所應注意之事項及相關流程,以秉持「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之原則,達成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良法美意,進而增進國家反貪腐之成效。 三、 旨揭宣導教材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法治視窗/法律資源/政府資訊公開項下(網址:https://www.moj.gov.tw/2204/2528/2529/2544/Lpsimplelist),請協助參考運用。 四、 如對旨揭宣導教材內容有不明瞭或建議修正之處,請彙整具體建議,於113年1月15日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aac2027@mail.moj.gov.tw)將意見回饋表提供法務部廉政署彙辦。 內容附件下載 Download attachment 線上瀏覽檔案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檔案下載 線上瀏覽檔案 意見回饋表 檔案下載 線上瀏覽檔案 法務部廉政署 函 檔案下載 線上瀏覽檔案 政府資訊公開法實用小幫手 檔案下載 最新消息-相關內容 related information 轉知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3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一案 轉知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第六點,並自即日起生效一案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遭受性騷擾事件處理須知」第3點及第5點,並自113年6月7日生效一案 轉知銓敘部113年5月13日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1號令一案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加班補償與補休假期限計算疑義一案 轉知有關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9點、第10點,並自114年2月26日生效一案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113年行政中立宣導暨抽獎活動,歡迎同仁踴躍參與,及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事宜一案 轉知核定本府民政局副局長藍品畯等18人為本市114年模範公務人員一案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鐘點代課教師第1次招考,無人報名,逕於明日辦理第2次招考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修正「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及訂定「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體課程基礎訓練作業規定」、「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線上學習基礎訓練作業規定」一案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 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 轉知銓敘部函以,各機關學校如於事後始知悉所屬公務人員於過去考績年度內有性騷擾、職場霸凌等違法失職行為,經調查屬實後擬予懲處,仍依該部109年6月18日部法二字第1094946775號令等相關規範辦理一案 轉知行政院放寬公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生育、喪葬補助規定,並自113年8月22日生效一案 轉知核定農業局科長張瓊霙等10人為本府114年傑出女性公務員一案 轉知有關韓國地區仁川華僑中山中小學及漢城華僑中學113年徵聘教師資訊一案 ←前往上一頁 前往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