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管理:轉知法務部「政府資訊公開法實用小幫手」宣導教材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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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有關國家文官學院規劃辦理114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遴選一案
- 轉知銓敘部函知有關具原住民身分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業經考試院第13屆第180次會議決議仍予維持現行55歲一案
- 轉知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按月支(兼)領之退休金(俸)因113年1月1日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致超過新臺幣2萬8,000元者,專案列冊繼續發給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一案
-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以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一案
-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編製「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合理調整指引手冊」一案
-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於原服務機關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案件之處理疑義一案
- 轉知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十五日生效一案
- 轉知有關本市113年度國民小學候用校長辦學理念公開說明會程序表修正一案
- 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知,新增、刪除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一覽表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13年4月23日公告一案
- 轉知行政院出版《給民主世代公務員的備忘錄:轉型正義教育手冊》一案
- 轉知銓敘部函以,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相關規定之修正或廢止,該部相關函釋自113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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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本府政風處113年1月5日桃政預字第1130000054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13年1月3日廉綜字第11200404580號函辦理。
二、 為促進政府機關公務人員正確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法務部編製旨揭宣導教材,說明政府機關辦理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案件所應注意之事項及相關流程,以秉持「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之原則,達成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良法美意,進而增進國家反貪腐之成效。
三、 旨揭宣導教材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法治視窗/法律資源/政府資訊公開項下(網址:https://www.moj.gov.tw/2204/2528/2529/2544/Lpsimplelist),請協助參考運用。
四、 如對旨揭宣導教材內容有不明瞭或建議修正之處,請彙整具體建議,於113年1月15日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aac2027@mail.moj.gov.tw)將意見回饋表提供法務部廉政署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