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最新消息-訓育組:113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校園 選擇後頁面內容會更新 選擇觀看內容 最新消息資訊頁面會議記錄網站FAQ網站連結 最新消息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最新消息首頁 訓育組 歷史影音 瀏覽:94 搜尋 選擇最新消息分類 最新消息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人事室主計室研習公告幼兒園學生專區午餐公告 選擇最新消息項目 校內公告校外公告 選擇內容年度 114年 (2025)113年 (2024) 送出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 發佈者:鄧雁文 / 發佈時間:2024-08-13 / 內容狀態:啟用中 學務處 體育組 訓育組 衛生組 生教組 健康中心 內容標籤 活動 114公告 1288宣導 9緊急 1研習 3防疫 2重要 31注意 2 「114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 品德教育–敬師藝文競賽』實施計畫 紙風車劇團 7/12《雞城故事》要到桃園平鎮演出囉! 小公視兒童唱跳《妖果動動盃-創意舞蹈大賽》 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 弘揚孝道繪畫比賽、Ü好創意新詩比賽及孝道教育融入課程教案甄選,共計3項比賽(甄選)實施計畫 觀看更多內容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 主旨: 檢送「113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7月31日藝演字第1130002336號函辦理。 二、 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 明定違反舞臺比賽區域範圍之扣分事項: 1、 參賽學生演出時超出各類組舞臺比賽區域,扣總平均分數0.5分。 2、 舞臺比賽區域尺寸有調整需求,未依規定於報名截止前提出申請者,扣總平均分數1分。 (二) 明定比賽進行時,除參賽學生外,編導老師不得進入舞臺比賽區域,亦不得有口頭指導與遞送道具等情事,違者扣總平均分數1分。 (三) 明定比賽會場之攝錄影不得攝錄影其他參賽團隊(者)之演出並應遵守著作權法及民法人格權(肖像權)等規定。參賽團隊(者)錄製之演出影音資料如公開或上傳影音平臺,應遵守前開相關法規規定。 (四) 為避免參賽者受到干擾,各式電子用品應關閉或設定為靜音,且不得有以下行為,違反者經勸告不從時,賽務單位得予以驅離: 1、 交談或使用電子通訊設備進行通話。 2、 攜帶寵物。 3、 演出中進出觀賽會場或於觀眾席走動。 4、 其他可能影響寧靜之行為。 (五) 明定為鼓勵創意,比賽劇本由參賽學校自行創作: 1、 若有挪用、改編,需於提交之劇本封面註明出處(就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除不具名著作或著作人不明者外,應以合理之方式為之),或已取得著作權人同意(檢附佐證資料)。其他參賽團隊如有前述疑義,應於比賽後3日內檢具相關佐證資料並具名送本委員會提出申訴(未檢具佐證資料並具名者不予受理),並交付評審會議或專家學者會議決議,被申訴團隊應於通知申覆之日起3日內提出申覆: (1) 逾期未提出申覆者視同放棄提出申覆資料,並依評審會議或專家學者會議決議辦理。 (2) 經評審會議或專家學者會議決議判定,未於劇本封面註明出處或未取得著作權人同意,且確為抄襲他人創作者,被申訴團隊之劇本評分以零分計算;倘經判定無抄襲疑義則維持原評分。 2、 參賽團隊應於決賽報到時提交劇本切結書,倘有違反著作權法等(含抄襲)相關規定者,需自負法律責任。 3、 參賽團隊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等第、追回獎狀及獎盃或獎牌: (1) 參賽劇本因違反著作權法等(含抄襲)相關規定涉訟並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2) 已參與全國決賽並獲得特優之劇本,同學校再次以相同劇本報名參賽者。 三、 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創意戲劇 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drama/),可逕行下載。 最新消息-相關內容 related information 國防部示範樂隊慶祝黃埔建軍百年暨70周年隊慶音樂會 」相關訊息 2024桃園城市變裝嘉年華 內政部移民署建置7國語言之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站 原林藝術舞集《回路.Maibul》公演」訊息 2024桃園藝術巡演系列活動 桃園市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113年度桃園市品德教育資源網」網站有獎徵答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舉辦「teamLab共創!未來園」特展 青少年國樂團114年第一次團員甄選簡章 2024平鎮藝術季-老街溪伯公音樂節」活動 113年和氣大愛文教基金會第一屆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113年教師節敬師徵文活動 祥安國小112學年度下學期開課社團及上課地點 113學年度下學期社團報名訊息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前往上一頁 前往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