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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112年度免費營養午餐政策公告-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發佈者:amanda214218 / 發佈時間:2023-01-1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112年度免費營養午餐政策公告】

依據111年12月30日 府教體字第1110366216號公文辦理

桃園市政府為全面照顧公私立各國中小學生健康,提供營養安心的午餐食材,讓學生上課日享用免費午餐,保障其能安心就學,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112年2月13日)起開始實施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免費營養午餐政策。相關說明如下:


1.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國小部營養午餐不收費,由市府補助。(幼兒園及教職員工還是自費午餐費)
2.為求校內學生用餐安全,學生中午一律訂餐。若特殊情況(家長自行送餐),於學期初填寫自備午餐申請表,且以學期為單位申請。
3.因無力支付午餐補助經費(低收、中低收身分)已於111年度編入校內預算。111學年度第2學期有需要”新申請”無力支付午餐補助的學生,仍須繳交相關證明(112年度中低收、低收證明)。
4.111學年度第1學期午餐退費(確診居隔、個人事病假),會於第2學期註冊單中註明退費金額並扣抵。

 

祥安國小總務處
11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