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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行政院函以,112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113年1月1日起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支基準數額公告為新臺幣2萬8,000元以下-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3-06-12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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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行政院112年6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8152號函及同年月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8153號函辦理,並檢送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行政院 公告
行政院 函(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
行政院 函(年終慰問金)
桃園市政府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