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管理: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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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桃園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辦理。
(二)國民教育法實施細則相關條文辦理。
二、參選教科書陳列日期:110年4月26日~110年5月19日
三、評選日期:110年5月3日~110年5月19日
四、評選地點:本校三樓會議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評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參選教科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書到校。
(一)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審定版:符合教育部公布110學年度國小1-6年級之國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藝術、生活等課程項目,以及3-6年級英語,且經教育部審定合格之教科書。
2、非審定版:須配合九年一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教材。
(1)英語:適合國小1-2年級,經市府核准。
(2)閩客語課本:適合國小1-6年級。
(二)參選教科書送達日期:110年4月26日前。
(三)參選教科書送達地點:本校三樓會議室。
七、評選結果將於5月底擇期公告。
八、其它注意事項:
(一)評選期間各出版業者敬請配合暫不進出校園。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五)未獲入選之教科書,請各書商或供書單位由本校設備組通知後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巫宇辰老師。
(七)聯絡方式: TEL:(03)4192136220 FAX:(03)4697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