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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五點、第六點及第七點、「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及「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七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4-01-3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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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旨揭修正要點各1份。


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七點修正規定
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七點修正條文對照表
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修正條文對照表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五點、第六點、第七點修正規定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五點、第六點、第七點修正條文對照表
桃園市政府 函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