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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配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95年6月20日台人(三)字第0950072395C號令等4則解釋令業經教育部以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3591A號令廢止,另併同停止適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相關解釋函68則,均自107年7月1日廢止生效(停止適用)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3-12-27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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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5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3591B號函辦理。


停止適用教育部相關解釋函一覽表
廢止教育部相關令釋一覽表
教育部 令
教育部 函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