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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各機關需用考試及格人員職缺擬進用専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審核原則」,業經銓敘部會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民國112年11月2日發布廢止,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3-11-1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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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11月2日部管四字第1125628091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銓敘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令
銓敘部 函
桃園市政府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