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管理:轉知勞動部公告有關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解釋令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最新消息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最新消息
教務處
註冊組
設備組
教學組
資訊組
學務處
體育組
訓育組
衛生組
生教組
健康中心
總務處
文書組
幹事
午餐執秘
出納組
事務組
輔導室
輔導組
特教組
人事室
主計室
研習公告
幼兒園
- 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閩南語)甄選簡章
- 轉知有關再次評估市府與國立政治大學合辦進修課程之可行性及同仁參訓意願一案
- 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及格,得否列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基本選項之「學歷考試」評比項目採計評分一案
- 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於限制轉調期間,以其他考試及格資格調任他機關,參加陞任甄審時,其原限制轉調期間資績分數如何採計一案
- 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113年4月1日修正生效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該總處之停止適用及繼續適用相關釋例一案
- 轉知有關行政院函以,配合113年4月1日修正生效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該院92年1月14日院授人力字第0910048759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一案
- 轉知有關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函知該協會委由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330安心保障計劃」自費團體保險專案,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保障內容一案
- 轉知為培養國人的國際觀及英語力,國家發展委員會與ICRT合作,製作時事英文數位學習內容,已置於該會雙語資源網「時事脈動」項下,歡迎同仁善加運用
- 轉知行政院修正「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一案
-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普通班代理教師第3次招考甄選錄取公告--本次缺額已補滿,不續辦第4次招考
-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鐘點代課教師第3次招考錄取公告--本次缺額已補滿,不續辦第4-6次招考
-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普通班代理教師第2次招考甄選錄取公告- 本次尚有缺額,逕辦理第3次招考
-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特教班實缺代理教師第2次招考錄取公告-本次缺額已補滿,不續辦第3-4次招考
-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鐘點代課教師第2次招考錄取公告-本次尚有缺額,逕辦理第3次招考
- 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普通班代理教師第1次招考甄選錄取公告- -本次尚有缺額,逕辦理第2次招考
- 觀看更多內容
一、 依據本府112年11月2日府勞條字第1120298836號函暨勞動部112年10月25日勞動條3字第1120148544B號函辦理。
二、 目前我國部分縣市登革熱疫情嚴峻,勞工如感染登革熱,衛生主管機關(地方衛生局)認有必要時,得要求其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考量該等勞工無法工作之原因為衛生主管機關之要求,不若其他傳染病(例如感冒),仍可由染病勞工自行決定上班與否,又隔離治療之勞工雖得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於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惟如工資結構包括「全勤奬金」者,該項奬金是否得因請病假而扣發,前開規則並無明定,實務上常見不予發給或減少發給之作法。
三、 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解釋令溯及自112年6月4日生效,且登載於行政院公報,請加強宣導。雇主於本解釋令發布日前,已經發放工資而未即時發給全勤奬金或有少給者,於知悉本解釋令或接獲勞工反映後,旋即補發者,依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地方主管機關應不予裁罰。
四、 檢附本府函文及勞動部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