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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1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1755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原函、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法規條文)1份-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3-07-04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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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教育部112年6月17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1755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劉芝怡小姐(電話:02-77366368)。


教育部 令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總說明
教育部 函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