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管理:有關本校112學年度桃園市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新進教師報到審查應注意事項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最新消息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最新消息
教務處
註冊組
設備組
教學組
資訊組
學務處
體育組
訓育組
衛生組
生教組
健康中心
總務處
文書組
幹事
午餐執秘
出納組
事務組
輔導室
輔導組
特教組
人事室
主計室
研習公告
幼兒園
- 轉知有關國家文官學院規劃辦理114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遴選一案
- 轉知銓敘部函知有關具原住民身分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業經考試院第13屆第180次會議決議仍予維持現行55歲一案
- 轉知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按月支(兼)領之退休金(俸)因113年1月1日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致超過新臺幣2萬8,000元者,專案列冊繼續發給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一案
-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以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一案
-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編製「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合理調整指引手冊」一案
-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於原服務機關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案件之處理疑義一案
- 轉知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十五日生效一案
- 轉知有關本市113年度國民小學候用校長辦學理念公開說明會程序表修正一案
- 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知,新增、刪除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一覽表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13年4月23日公告一案
- 轉知行政院出版《給民主世代公務員的備忘錄:轉型正義教育手冊》一案
- 轉知銓敘部函以,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相關規定之修正或廢止,該部相關函釋自113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一案
- 轉知有關本市11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簡章一案
- 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聘(僱)用計畫書(表)之核定,毋須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之限制一案
- 轉知國家文官學院為推廣公務人員專書閱讀,將113年度「每月一書」及「延伸閱讀」專書導讀課程掛載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及「文官愛讀冊」Podcast頻道一案
- 轉知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九點,並自即日起生效一案
- 觀看更多內容
本校預計於112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整召開教評會審查112學年度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新進教師報到案,當日請擬至本校報到接受審查之新進教師於下午1時10分前攜帶合格教師報到審查通知單、相關應填表件及應繳證明文件送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相關應填表件及應繳證明文件請詳閱附件資料,並請依規定如期繳交相關文件。
後續如因故擬放棄至本校服務,請務必於112年7月4日中午前先行電洽人事室03-4192136轉710(人事室)或轉650(幼兒園),並簽妥自願放棄切結書送交本校人事室,俾利安排後續作業。
新進教師請先以電話與本校人事室聯絡(03-4192136轉710),並下載附檔填寫簡歷表及本校報到單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請攜帶以下資料:
1.報到通知單(無則免附)
2.身分證
3.教師證
4.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5.退伍令(無則免附)
6.歷年考核通知書、敘薪通知書
7.歷次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8.中國信託存摺封面
9.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眷屬隨同投保健保用,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之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歸還,影本請先行統一以 A4 紙張影印)
10.個人2吋證件照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