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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業經該部112年6月7日修正發布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3-06-1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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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6月7日部管二字第112558293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旨揭要點除第2點、第3點、第4點及第10點,自113年1月1日生效外,自112年6月7日生效。


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修正總說明
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修正規定
銓敘部 令
銓敘部 函
桃園市政府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