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內容管理: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112年5月25日生效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3-05-3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內容標籤

依行政院112年5月2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6841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修正對照表
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
行政院 函
桃園市政府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