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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原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自112年4月30日修正施行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3-05-05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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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112年5月2日台管業一字第112171806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函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