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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業於112年3月28日修正發布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3-04-17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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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2年4月7日公參字第112000319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考試院函及相關附件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桃園市政府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