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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銓敘部函送112年2月16日部法二字第11255317931號令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3-02-1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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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2月16日部法二字第1125531793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 銓敘部令以,由立法委員、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及立法院各黨(政)團等,依法遴選、聘用之公費助理服務年資,如屬全時專任性質者,自112年2月16日起,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另歷次解釋與旨揭令釋未合部分,自同年2月16日起停止適用。


桃園市政府 函
銓敘部 令
銓敘部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