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管理:轉知有關本市府各機關學校之公務人員(含聘僱人員),除加班補休以外之其他項補休補充規定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最新消息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最新消息
教務處
註冊組
設備組
教學組
資訊組
學務處
體育組
訓育組
衛生組
生教組
健康中心
總務處
文書組
幹事
午餐執秘
出納組
事務組
輔導室
輔導組
特教組
人事室
主計室
研習公告
幼兒園
- 轉知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3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一案
- 公告113年5月8日市內介聘至本校教師簡歷表及參加本校教評會相關事項
-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於原服務機關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案件之處理疑義一案
-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送「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一案
- 轉知有關國家文官學院規劃辦理114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遴選一案
- 轉知銓敘部函知有關具原住民身分公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業經考試院第13屆第180次會議決議仍予維持現行55歲一案
- 轉知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按月支(兼)領之退休金(俸)因113年1月1日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致超過新臺幣2萬8,000元者,專案列冊繼續發給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一案
-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以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一案
-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編製「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合理調整指引手冊」一案
-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於原服務機關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案件之處理疑義一案
- 轉知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十五日生效一案
- 轉知有關本市113年度國民小學候用校長辦學理念公開說明會程序表修正一案
- 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知,新增、刪除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一覽表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13年4月23日公告一案
- 轉知行政院出版《給民主世代公務員的備忘錄:轉型正義教育手冊》一案
- 轉知銓敘部函以,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相關規定之修正或廢止,該部相關函釋自113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一案
- 觀看更多內容
一、 依行政院112年2月6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30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為利差勤管理及增加運用補休之彈性,針對旨揭人員除加班補休以外之其他項補休(如參加兵役召集當日為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參與選務工作人員;各機關奉派出差人員,其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往返路程,經機關核予補休者等),其要件事實發生於112年1月1日以後者,補充規定如下,至事實發生於111年12月31日以前者,仍依原規定辦理:
(一) 其他項補休之期限,應於2年內補休完畢,並以「時」為計算單位。另於補休期限內未休畢者,不得續行補休。
(二) 遷調人員如為年資銜接者,是類人員之其他項補休得於原期限內,攜至新任職機關續行補休。又其他項補休於期限內未休畢者,不得續行補休。
三、 至本市府各機關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仍應依該法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