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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有關銓敘部函送考試院民國111年10月31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 發佈者:personnel / 發佈時間:2022-11-09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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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銓敘部111年11月4日部法三字第1115505077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考試院 令
銓敘部 函
桃園市政府 函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