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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執行「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精神醫療就醫障礙改善計畫」特別門診轉介流程-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發佈者:s8871026 / 發佈時間:2022-03-1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111年2月21日桃療兒青字第1115000424號函辦理。

二、旨揭特別門診收治對象為罹有發展遲緩、精神障礙、智能 障礙、自閉症者、及伴隨智能障礙的身心多重障礙者,其合併精神疾病或伴隨嚴重情緒行為的問題者;收治標準如下:

(一)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如: 自傷、傷人、學校或家庭適應問題(非單純違規之行為問題)。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精神病、自閉症、智能障礙及多重障礙個案。

三、該院另針對上揭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提供外展服務, 包含個案訪視、個案研討、講座等服務方式,惟每合作單位1年服務場次不超過4次。

四、倘有符合上揭收案條件者,請依轉介流程轉介,聯繫窗 口:林芳瑜個管師,聯絡電話:(03)3698553分機2082。

五、旨揭轉介流程可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s://special.tyc.edu.tw/index.php)→特殊教育科→ 最新消息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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