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管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1學年度補助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風車特色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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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教署111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59700號函暨本局111年5月4日桃教特字第1110039454號函辦理。
二、旨揭方案實施計畫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實施對象:符合下列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雙重特殊需求之一者。
1、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
2、身心障礙學生,具優勢才能發展需求,經家長或教師推薦,並經學者專家評估通過者(須檢附推薦評估表)。
3、資賦優異學生,具身心障礙特質需身心障礙特殊需求服務,經家長或教師觀察,並經學者專家評估通過者(須檢附觀察評估表)。
(二)辦理內容:邀請各區學者專家輔導,並規劃辦理具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優勢才能發展輔導方案或身心障礙特殊需求輔導方案,得採校本資優方案、區域資優方案、巡迴輔導、個別輔導、良師指導或其他等多元型態實施。
(三)辦理期間: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四)補助基準:學生每人每學期(每學年)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整(4萬元整)。
(五)補助項目:包括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座鐘點費、授課鐘點費、材料費、國內旅費、短程車資、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雜支等,經費項目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講座鐘點費及授課鐘點 費請依附件鐘點費編列原則編列。
三、請欲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於111年6月8日(星期三)前備齊方案申請表及經費申請表等相關資料送至武陵高中(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彙辦,並將Word檔寄至武陵高中李宸鎰教師信箱(電話:03-3698170分機158;email:wlsh158@email.wlsh.tyc.edu.tw),寄件後請電話確認。
四、本局前以桃教特字第1110039454號函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於1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以線上方式辦理「110學年度補助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分區線上座談會」,請申請學校派員報名參加。
五、另查本市學校110學年度安置有雙重特殊需求學生者如附件,為提供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適性輔導措施,支持優勢才能發展,請依學生需求備齊上開相關資料提出申請;倘校內符合資格學生無申請需求者,請敘明校內既有服務措施與相關資料函報本局。
六、檢附本案計畫申請格式、特殊需求學生檢核表、鐘點費編列原則及本市110學年度雙重特殊需求學生安置情形一覽表各1份。